直播带货设计逃税,直播带货设计逃税案例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直播带货设计逃税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直播带货设计逃税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是什么意思?
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是指网络主播在进行直播销售商品时,通过不正当手段故意隐瞒或少报其从商家处获得的佣金收入,以达到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应缴税款的目的。直播带货佣金是主播通过直播平台推广并成功销售商品后,商家根据事先约定比例支付给主播的报酬。
在网络直播行业,主播与商家合作,通过直播展示和推荐产品,每促成一笔交易,商家会按照销售额的一个百分比作为佣金支付给主播。当主播有意不将其全部或者部分佣金收入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,就构成了偷逃税行为,这违反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,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例如上述提到的平荣案中,她就是因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而被追缴税款及罚款。
薇娅逃税***具体是怎么回事?
你好:
薇娅(本名黄薇)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,通过隐匿个人收入、虚构业务、转换收入性质、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.43亿元,其他少缴税款0.6亿元。
在税务调查过程中,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,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。
综合考虑上述情况,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按照《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对黄薇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,共计13.41亿元。
其中,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.31亿元,处0.6倍罚款计3.19亿元;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.27亿元,处4倍罚款计1.09亿元;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.16亿元,处1倍罚款计1.16亿元。
简单一句话给你解释。她的收入按道理属于个人收入,按照收入缴税标准,应该为收入的45%。但是她成立了几十个中小微企业,通过合同,将个人收入转化为企业营业收入。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营业收入1-3%,而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抵扣后,也只有3-5%,如果成本费用多做些,甚至可以不交税。所以这两年接近0缴税。
这个其实可以从杭州市税务局的通报上来解读:
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:
2019年至2020年期间,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***申报偷逃税款;
(这里,税务机关认定的是佣金收入,也就是说这些收入不属于企业经营所得,而是薇娅的个人收入。)
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、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虚构业务,
(这里,税务机关认定的是隐匿的手段,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虚构业务。)
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、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***申报偷逃税款;
(这里,税务机关解释了为什么会认定为虚***申报。)
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,未依法申报纳税。
(最后是结论。)
这个可以看税务局通报。
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,2019年至2020年期间,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***申报偷逃税款;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、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虚构业务,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、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***申报偷逃税款;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,未依法申报纳税。
当然,薇娅也因为偷漏税补缴税款,滞纳金,罚金超13亿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直播带货设计逃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直播带货设计逃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pltpw.com/post/298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