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电商是***吗,跨境电商是***吗知乎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跨境电商是诈骗吗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是***吗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最近在网上看的跨境电商,这个真能赚钱吗,请大神们指点迷津?
大家好!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;跨境电商,这个真能赚钱吗,我个人认为是有可能的,没个人做电商的经验和能力,产品不一样,结果也不一样,既然有赚大钱的电商,肯定有一部份人做不好,原因很正常,符合了成功的2/8定律,毕竟成功的电商不多,他们有优秀的管理体系和良好的运作。互联网行业,跨境电商,其实还是人才的竞争,拥有了优秀的人才的企业团队,一定是个强大的后盾。所以说电商行业做的好不好,不是一个人的竞争,是企业人才的竞争。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仅供大家参考和讨论,谢谢大家的阅读!
首先这要看趋势,中国的发展,无论是国内的需求,还是国外的需求,肯定很旺盛!
通道这块,行业内的大咖,主干道已经被占领,但是未来的发现,谁也不能保证一定会怎样。
结合你的***,包含人脉,资金,技术,布局,领导力。
考虑清楚就行!
与***有关的***,属于网络***吗?
互联网在当下已家喻户晓,随着网络的发展,非法***也为人们所知。许多人认为网络***和网络***如出一辙,二者都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。那么,网络***算是网络***吗?其实不然,网络***和网络***二者不同。下面华律网编辑为您总结了相关的知识,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,供您参考,希望能给对此有问题有疑问的朋友提供帮助。
网络***算是网络***吗
如果当事人在***过程中,没有使用***手段,那么不算网络***。
华律网
网络***的特点:
1、网络***取证难
在我国,只有中国******发行中心发行的******和体育***管理中心发行的体育***才是合法的,在目前互联网***禁售的背景下,其他任何网站销售的***都属于网络***的一种。这些公司和网站都是虚构的,甚至所有往来的资金也都是通过虚拟公司来绑定支付平台完成。
2、网站隐蔽性高
许多网站通过技术手段将服务器ip等设在境外,有的是境内外作案,这也是当前打击非法网络私彩***的难点之一。
3、网站分散性强
首先,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网络***
网络***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***手段。犯罪的主要行为、环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 ***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***或者***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个人认为,有后台,可以操作输赢,利用互联网快速传播。这样才是网络***,如果,只是利用互联网传播,没有后台操控输赢,并且数目小的话,应该只是组织***行为
一,网络***行为,涉嫌***罪;但具有***的情节时也可能构成***罪。
两者的区别:***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其主要特征在于“骗”,***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,但这种欺骗与***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。***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,是要引诱他人参加***,其作重点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而***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,其目的仍在于通过***达到营利的目的,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
按有关司法解释,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,属***行为,构成犯罪的,应以***罪定罪处罚。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,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,拒绝退还的,应以***罪从重处罚。
但是对以***为名,行***之实,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***,或者***用黑话、暗语为号,诱骗另一方与之***,***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***罪。因为构成***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,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,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,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***罪的特征,应以***罪论处。
二,相关法律规定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***或者以***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***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,并处罚金。
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***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***或者***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网络***中有人利用网络技术暗箱操作,如果没有专业人士识破,那么其他参与人就会受骗上当。这样网络***就会涉及***。发现有网络***行为的,建议是及时举报揭发,避免参与其中,造成财物损失。
网络***是行为通过网络的方式实施***的行为,主要是欺骗他人,想要骗取他人钱财的故意,现在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,我们好多活动都是在网络上进行,因此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也是比较多见,我们就需要更加对这样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且予以处罚。
一、网络***罪数额认定标准
网络***罪,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***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。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网络***属于***罪的一种,可参照***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:
参照《刑法》和《最高人民***关于审理***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:***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***或者***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同时,个人***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***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个人***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,属于***数额特别巨大。
二、***罪量刑的法律规定
第二百六十六条 ***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***或者***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第二百一十条 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***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***、***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什么是网络***?
根据调查,网络婚恋***的受害者中,离异女性最多。看了下面这个故事,或许我们能够明白,问题究竟出在哪里。
2017年12月1日,广州的罗女士报警,称自己被***6***万元。8月初,她与一名男子网恋。男友每天对她嘘寒问暖,让离异多年的罗女士非常感动。之后,他以理财融资为由,一共骗了罗女士6***万元。12月1日,男友人间蒸发,罗女士才知道自己被骗了,马上报警。
其实,类似的故事曾在江西省宜春市发生。和罗女士一样,受害者也是离异女性,她的名字叫金小倩。
闪婚闪离,凤凰男不是姐的菜
今年36岁的金小倩,大学毕业后,考进了江西省宜春市的一家事业单位。她人长得漂亮,工作又好,有很多男人追求她,可她都没有动心。
2007年10月1日,金小倩的表姐结婚,请她去做伴娘,伴郎是表妹夫的高中同学周政。周政与金小倩的男神黄晓明长得神似,她不禁怦然心动。从表姐口中得知,周政大学本科学历,现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。
表姐度完蜜月之后,以答谢的名义邀请伴郎和伴娘一道吃火锅。原来,在婚礼上,周政对金小倩一见钟情,托表姐夫妇帮忙牵红线。但表姐却暗地里提醒金小倩:“周政的父母都在广西乡下,还有两个弟妹在上学,家里穷得很,和你不般配!”金小倩的父亲是公务员,母亲是小学老师,家境比较殷实。但是,她却对表姐的说法不以为然:“穷就穷呗,我喜欢他!”就这样,两个人谈起了恋爱。
周政不仅长得帅,还是一个暖男,每天接送金小倩上下班,风雨无阻。一次,金小倩不小心把脚崴了,周政背着她一路小跑到他的单位宿舍,温柔地用毛巾为她热敷,这让金小倩感到非常温暖。知道周政家境不好,每次两个人一起吃饭,金小倩总是抢着结账,这份体贴也让周政感动不已。
经过两个多月的相处,2008年1月,金小倩和周政登记结婚。婚后,周政把金小倩照顾得无微不至,做饭、洗衣服、收拾房间的家务活儿,他几乎全包了。然而,甜蜜的日子没过多久,夫妻俩就发生了矛盾。一方面,两人婚房的首付是金小倩父母出的,但是贷款需要周政来还;另一方面,周政还要为弟弟妹妹出学费和生活费,沉重的负担让周政潇洒不起来。蜜月度完后,他就开始节省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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